《临床输血与检验》杂志出版伦理道德规范
《临床输血与检验》杂志是我国第一本融输血与检验为一体的科技期刊,刊号CN 34-1239/R,ISSN 1671-2587,国内外公开发行。目前本刊已被“中国科学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统计源期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CNKI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美国化学文摘(CA)、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JST)等收录。我刊主要读者群是广大中高级输血医学技术人员、医学实验室科研及技术人员和临床各科医师。本刊定位为发表本学科具有前瞻性的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型文章,引领学科发展,推进学科建设。欢迎广大从事输血医学、检验医学、生物医学等进行基础研究、临床研究的专家、学者、研究生积极投稿。稿件类别:综述类;评论类(如述评、专家论坛、观点与评论等);原著类(如论著、经验交流、技术、方法、病例报道等);管理类。
本刊坚持“严谨、求实、创新”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注重学术道德,弘扬创新精神,维护学术诚信,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恪守出版职业道德。本刊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CY/T174-2019)中关于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的要求。
编辑的伦理道德规范
严格执行国家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守国际通行的学术出版道德及规范;积极促进期刊的发展,确保编辑的稿件高质量按时出版;遵守期刊编委会制定的各项制度;及时公正地处理稿件,尊重作者研究成果,尊重审稿专家意见;
1. 编辑应根据学术、伦理标准和期刊要求对稿件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读性和实用性进行客观初步评判;及时向作者反馈审稿专家和编委会的审稿及修改意见;不得提出基于非学术标准、超出期刊范围和宗旨的编辑意见;
2. 保持审稿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对审稿、修改各环节的资料均有保密的义务;对匿名评审中作者及审稿专家的信息予以保密;对编辑内容进行保密,确保作者的稿件内容不会在编辑出版之前泄露;
3. 不得违反利益冲突规定,不得隐瞒与投稿作者的利益关系或者故意选择与作者有利益关系的审稿专家;
4. 未经作者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未发表的稿件内容或者经许可使用未发表稿件内容却不加引注或说明;
5. 不得干扰审稿专家的正常评审,或者无理由否定、歪曲审稿专家的意见;
6. 不得利用编辑权利进行有损于学术道德的利益交换;
7. 对学术不端行为有调查、沟通的权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有敦促作者及审稿专家遵守学术出版道德伦理规范的义务;
8. 不得出现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关规定的其它学术不端行为。
审稿专家的伦理道德规范
审稿专家需要严格按照本期刊的审稿规范处理稿件,根据稿件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可读性、规范性以及有无学术不端、是否存在伦理道德问题等方面对文章提出专业化的评审建议,帮助作者提高稿件的质量。
1. 本刊实行单盲审稿,审稿专家应遵守保密规定,将编辑部发放的任何稿件及相关内容视为保密文件,不可以向他人展示、分享、讨论该稿件;
2. 审稿专家须完全按照论文的科学价值、原创性及撰写质量等学术因素以及稿件与期刊范围和宗旨的相关性进行稿件评审,不得依据非学术因素提出审稿意见,不得对稿件中的实际缺陷或者发现作者的学术不端行为故意视而不见;
3. 审稿专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审稿意见,不得无正当理由拖延评审时间,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稿件的审理工作时,需立即联系编辑部,由其他审稿专家继续审理;未经期刊允许,不得直接与作者联系;
4. 不得违反利益冲突规定,隐瞒与作者的利益关系,或者故意推荐与特定稿件存在利益关系的其他审稿专家;当审稿专家因竞争、协作等其他因素与作者出现了利益冲突或关系时,应主动联系编辑部回避该稿件的审稿工作;
5. 不得擅自使用自己评审过的、未发表的稿件内容,或者使用得到许可的未发表稿件中内容却不加引注及说明;
6. 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牟取个人不正当利益;
7. 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为审稿;
8. 不得出现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关规定的其它学术不端行为。
作者的伦理道德规范
作者务必保证稿件内容皆为原创,要求具有科学性、严谨性、创新性、可读性和实用性,资料真实,数据完整可靠、可重复,论点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洁通顺,撰写规范。不得通过观点剽窃、数据剽窃、图片音视频剽窃、研究方法剽窃、文字表述剽窃、他人未发表成果剽窃等形式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不得伪造、篡改图片或数据,不得编造不符合实际或无法重复验证的实验方法、结论等。
1. 作者投稿时需附作者单位介绍信并填写版权协议,证明稿件真实性、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无侵权及无一稿多投等情况。来稿如系基金资助项目,需在文中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并附上基金项目批准文件的扫描件PDF版;
2. 研究中涉及生物医学伦理的,需要同时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的批准文件电子版,并在文中注明批准文号;不得超出伦理审批许可范围或者违背伦理研究规范;
3. 稿件的作者应该是⑴为本研究工作的概念、思路、选题、实验设计及数据获取、分析或解释做出重要贡献者;⑵撰写论文或者对其关键内容进行修改者;⑶对最终全文进行全面审核及把关,并做最终定稿者;⑷同意对研究工作的各个方面负责,保证对论文各部分的准确性或科研诚信问题进行调查和解决者。作者顺序原则上应在投稿前予以确定;
4. 文章引用的参考文献以作者亲自阅读的近年正式出版物公开发表的与本文相关的文献择要列举,参考文献格式按 GB/T 7714-201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要求撰写,依照其在文内引用的先后排序排于文后;
5. 来稿文责自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刊对稿件有规定范围内的删改权。作者如要将稿件改投他刊,需提前与本刊编辑部联系申请撤稿许可。不得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
6. 稿件经我刊接受录用后,根据作者与我刊编辑部签署的论文著作版权转让协议书,全体作者同意自该论文正式发表之日起,将本文著作权中的发行权、汇编权、复制权、翻译权、网络出版权及在全世界范围的信息传播权自动转让给我刊编辑部,并许可各文献检索系统和数据库收录并使用,并允许以未来出现的各种新传播介质及其他语言文字出版和使用。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支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7. 如果作者在已发表的文章中发现了明显的错误或者不准确的内容,作者有义务立即告知本刊编辑部,并协助编辑部做相应处理。若本刊编辑部从第三方获知已发表文章的重大缺陷,作者也有义务配合编辑部做相应处理;
8. 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者与论文研究内容无关的他人代写、代投、代修稿件;
9. 不得出现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关规定的其它学术不端行为。